学校主页 |

通知公告

当前您的位置: 网站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档案馆关于2025年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6-05-22 浏览量:

各部门、学院:

请于2026630日前完成2025年度形成以及20232024年度尚未移交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,并向档案馆移交。归档内容如下:

一、移交内容

(一)各类档案资料要收集齐全和完整,去伪存真。

(二)各类文书档案资料要按照档案归档的要求在本部门(单位)进行整理,整理时要遵循档案资料的形成规律,尽量保持资料之间的有机联系。

(三)基建档案、科研档案、财务档案、仪器设备档案、学籍管理档案,由各业务部门按校档案馆要求整理成卷,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学校档案馆。

(四)音像、照片档案资料,由负责摄影、录音、录像的部门注明事件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人物后移交学校档案馆。

(五)毕业生合影照片冲印版和电子版各一张。纸质照片正面或者反面附上文字说明并与照片一起塑封。(具体标准见毕业生照片归档要求)

二、严格执行归档时间

(一)文书类档案:2026630日前完成2025年度文书档案移交。

(二)科研类档案:项目完成后2个月内移交。

(三)基建类档案: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移交。

(四)设备类档案: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移交。

(五)声像类档案:按照《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声像类档案管理实施细则》要求归档。

(六)实物类档案:按照《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实物类档案管理实施细则》要求归档。

(七)人物类档案:随时收集,随时整理,随时归档。

(八)2023年、2024年档案尚未移交归档的部门(单位),在2026630日前整理归档,归档要求一致。

归档工作按档案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,归档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档案馆工作人员联系,以保证归档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档案馆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联系我们

联系地址:临沧市学府路2号

邮编:677000

技术支持: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教育数字化中心

版权所有 ©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档案馆(校史馆)